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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改于 2011.12.11
 
不管是論壇、網誌、個人主頁等都有必遵守條例。
就算只是幫別人自製閃字、BANNER、遊標、頭像等都會有一定的規則
以免有人得寸進尺。
當然,我家也會有一定的條例。
此BLOG定下的規則非常簡單:

1`] 禁止任何賣場、廣告鏈接。
*YAM天空和PIXNET都很少出現這類事件,
而且發佈的鏈接都是情趣用品。
在無名的留言板上大多都是這樣的賣場廣告。
有時實在太多,我也懶得刪除。
貌似是隨機發佈的樣子?!


2`] 此網址所發的任何一樣東西,都不得抄襲、轉載、更改。
除了小說、自製、文章之外,其餘的都能轉載、使用。
例:海綿寶寶時鐘、倒數器....
畢竟這些都不是我做的(眾:廢話,你有那麼厲害才怪。(汗
其實小說就算不寫不得抄襲,也沒差,文筆、故事那麼爛
誰會去抄襲轉載更改啊?!



3`] 禁止任何的腦殘體、火星文和注音文。
腦殘體`書涵雖然看懂一些,但看腦殘體還蠻吃力的。
火星文`是滴,火星文每人都會看,但好好的中文不寫,寫什麽火星文啊?!
注音文`書涵本身住在馬來西亞,寫的都是拼音,沒學過注音文。
當然就看不懂注音文啦!!
(本身有自學注音文)(又沒人問


4`] 禁止任何惡意傷害的字句、粗口、不雅字眼出現。


5`] 禁止在此BLOG出現爭執、吵架等。


6`] 書涵本身有很多個部落格,最常用的就是YAM天空的,
這個部落格也是在今天突然好想開始用。

www.msgeraldine93.blogspot.com
www.blog.yam.com/hanqian93

7`] 書涵最喜歡交朋友了,可以加我即時通和非死不可聊聊哦!
非死不可:msgeraldine93@gmail.com

有事詢問的話 可以登入後到我的留言板留言
如果不是悄悄話 不需要登入也行
也可加我FB私訊詢問我


最後,非常感謝到此BLOG逛逛的朋友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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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ikoshimi9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